嘉峪關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趙大鵬辭職請求的決定
嘉峪關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趙大鵬辭職請求的決定
甘肅省嘉峪關市人大常委會
嘉峪關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趙大鵬辭職請求的決定
嘉峪關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趙大鵬辭職請求的決定
2021年10月28日市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大會閉會期間,可以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辭職,由常務委員會決定是否接受辭職。常務委員會決定接受辭職后,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備案”的規定和本人的辭職請求,嘉峪關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決定:接受趙大鵬辭去嘉峪關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秘書長職務的請求。報嘉峪關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